1.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是学生学籍状态的证明,学生可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教务处办理。
2. 成绩证明:学生成绩证明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及学分获得的证明,可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二级学院教学科打印、盖章,再到教务处盖章。
3.学籍信息变更
(1)学生到二级学院教学科递交书面申请(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2)学生在二级学院教学科领取《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
(3)学生材料由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和汇总,并签署意见;
(4)二级学院将学生汇总材料报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复核,并签署意见;
(5)教务处报学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更新学生学籍信息。
4.学籍异动的办理
(1)保留学籍
①学生向二级学院教学科递交书面申请(附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②学生材料由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和汇总,并签署意见;
③二级学院将学生汇总材料报学生处、教务处复核,并签署意见;
④教务处负责拟定文件,并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⑤经学校相关领导会签同意后,学校正式发文;
⑥教务处办理异动学生退费手续。
(2)申请休学
①学生向二级学院教学科递交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②学生材料由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和汇总,并签署意见;
③二级学院将学生汇总材料报学生处、教务处复核,并签署意见;
④教务处负责拟定文件,并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⑤经学校相关领导会签同意后,学校正式发文。
(3)转专业
①学生向二级学院教学科递交书面申请;
②学生材料由所在二级学院初审和汇总,并签署意见;
③拟转入二级学院安排专业测试;
④拟转入二级学院将学生汇总材料报学生处、教务处复核,并签署意见;
⑤教务处负责拟定文件,并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⑥经学校相关领导会签同意后,学校正式发文;
⑦二级学院根据发文情况,办理学生转入手续。
(4)申请复学
①学生向二级学院教学科递交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②学生材料由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和汇总,并签署意见;
③二级学院将学生汇总材料报学生处、教务处复核,并签署意见;
④教务处负责拟定文件,并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⑤经学校相关领导会签同意后,学校正式发文;
⑥二级学院办理学生报到注册手续。
(5)申请退学
①学生向二级学院教学科递交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②学生材料由二级学院进行初审和汇总(要求分院院长谈话、教务处长谈话),并签署意见;
③二级学院将学生汇总材料报学生处、教务处复核,并签署意见;
④教务处负责拟定文件,并报送学校领导审批;
⑤经学校相关领导会签同意后,学校正式发文;
⑥教务处办理异动学生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