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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10-07-22点击数:

浙教办高教〔2010〕121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十一五”期间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教计〔2007〕7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有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56号)精神,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采取学校推荐与省各专业教指委等相关组织推荐产生的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本科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要求
1.课程原则上应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且在高等学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独立学院为本院专职专任教师),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已经是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3.课程网站至少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学习指南等材料,建有师生互动、教学辅导模块,以及不少于45分钟的课程负责人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程主讲教师的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二)高职高专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要求
1.课程应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体现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
2.课程应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合作建设,课程负责人应为高职高专院校专任教师,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3.课程网站应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以及师生互动、教学辅导模块。
4.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三)课程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课程推荐高校要为推荐课程提供建设经费,推荐课程被认定为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后,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免费开放课程资源,并不断更新上网内容。
(五)各高校推荐课程应为校级精品课程,已经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的将不再重复建设。
二、推荐名额
2010年计划立项400门(本科200门、高职高专200门)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一)委托各高校自行评选推荐200门精品课程,其中本科100门、高职高专100门。各校推荐名额根据各高校专业数、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数和“质量工程”及“十一五行动计划”相关项目标志性成果数等测算框定(详见附件1)。
(二)委托省高教学会独立学院专业委员会评选推荐17门、普通高校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评选推荐5门、省高校本科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评选推荐3门,共计指定推荐名额25门(详见附件2)。
(三)委托省高校本科、高职高专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2003-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开展评优考核,根据各高校省级精品课程建设评优考核结果,鼓励考核优良的学校扩大精品课程建设。鼓励建设项目名额175门,其中本科80门、高职高专95门。
三、推荐及评选办法
(一)各高校省级精品课程推荐途径和程序如下:
1.各高校根据推荐名额自行组织评选,将拟推荐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名单在校网公示1周,学校确定后报我厅认定备案。
2.各独立学院课程直接向省高教学会独立学院专业委员会申请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由省高教学会独立学院专业委员会根据分配名额评选确认相应推荐项目名单,报我厅备案。
3.各高校实验教学类课程和继续教育类课程分别向省高校本科实验室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省高教学会普通高校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申报相关精品课程项目,由上述两个专业机构根据分配名额确认相应推荐项目名单,报我厅备案。
4.各高校对2003-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据学科专业门类由省高校本科、高职高专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评优考核,内容包括各精品课程的现场汇报、网站建设情况及建设总结等(已评为国家精品课程的只需提交建设总结)。我厅将根据各教指委考核结果,对考核优良的学校扩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各高校根据增加的配额自行组织评选,将拟推荐项目名单在校网公示1周,学校确定后再报我厅认定备案。2003-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评优考核工作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高校省级精品课程推荐工作流程如下:
1.各高校将学校推荐的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名单、向各委员会申报的省级精品课程名单和2003-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名单汇总后,与推荐公文(1份)一起报送我厅高教处。
2.各高校在申报平台(“浙江省高校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系统”,http://zlgc.zjedu.gov.cn)上传以下电子材料:《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制表样式详见教育部“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工作网站”,http://www.jpkcnet.com)、《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2003-2006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汇总表》(附件4)、《XX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总结报告》(附件5)、《XX委员会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
3.各高校同时将《XX委员会2010年度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6)及申报表对应寄送省高教学会独立学院专业委员会、省高校本科实验室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高教学会普通高校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其它纸质申报材料(1份)寄送至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以上工作请各高校于2010年8月30日前完成。
四、联系方式
浙江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人:侯蔚
电 话:0571-88008990
邮 箱:wykmm@zju.edu.cn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邮 编:310014
申报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顾东袁
电话:15868458080
邮 箱:gdy@zjut.edu.cn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联系人:张建勇
电 话:0571-88320538
邮 箱:puluo@zjut.edu.cn
地 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
邮 编:310014
独立学院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黄素芬
电 话:0571-88285756
邮 箱:huangsf@zucc.edu.cn
地 址:杭州市湖州街50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务部
邮 编:310015
省本科高校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张聪
电 话:0571-88206730
邮 箱:zhangcong@zju.edu.cn
地 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本科生院
邮 编:310058
省高教学会普通高校成人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联系人:袁方
电 话:0571-88981014
邮 箱:yfang@zju.edu.cn
地 址:杭州市湖州街50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务部
邮 编:310015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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