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验收和2010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11-03-03点击数:

各系(部):
为建立和完善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精品课程及相关优质资源建设质量,更大程度发挥其教学效益和示范辐射作用,推进课程建设和改革,不断提高课程质量,决定开展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验收和2010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2010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详见附件2)。
二、检查内容、方式与要求
本次检查采用各系(部)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系(部)自查(2011年3月18日前)
请各系(部)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认真组织自查,形成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验收总结报告、2010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年度建设总结报告。
上报材料要求: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验收总结报告、2010年度院级精品课程年度建设总结报告、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材料一份,经系(部)审核盖章后,于2011年3月18日前上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到教务处邮箱。
2.学院检查(3月21日-25日)
在各系(部)自查的基础上,学院组织专家通过查阅各课程自查报告、听课、查阅网站及相关资料等方式,检查各课程建设情况,同时学院将组织集中汇报交流,以促进各课程间的相互学习提高(汇报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机构
学院成立课程建设检查小组,分管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及各系(部)各推荐一名专家组成。推荐专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承担过课程建设项目、具有课程建设经验的教师或系(部)负责人。
推荐专家名单于3月15日前报教务处。
四、其他
1.检查和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年度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学院将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同时要求课程负责人提出课程建设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酌情处理。对验收不合格的课程,要求课程负责人提出课程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并取消课程负责人本年度申报教学建设项目的资格。
2.请各系(部)按要求做好本次检查工作。切实提高课程建设质量。
3. 教务处联系人:蔡博;电话:88054076(904076)。
附件:1.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
2.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立项项目
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4.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汇总表
二O一一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教学 课程建设 通知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1年3月3日印发

copyright©2017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山阴路526号 Tel:0575-8805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