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决定于11月23日-25日对各系(部)实验室建设、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请各系(部)按期中教学检查通知的要求,事先做好自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实验室各类制度执行情况
2、本学期实验(实训)室建设进展情况
3、实验(实训)室使用及管理情况
1)设备台帐,设备自查记录;
2)实验(实训)室使用情况相关档案;
3)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1、时间安排:11月22日前各系完成自查,11月23-25日检查组抽查
2、检查队伍的组成:由教务处、保卫处等人员组成
3、检查方式:采取实地考察、教师访谈等方式进行
教务处 保卫处
二OO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