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世界公认的制造业强国,工匠精神在德国得到很好的传承与发展,这与德国一直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密不可分。
概况与基本模式
德国教育的基本结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是德国教育的四个基本层次。按照宪法规定,各联邦州享有文化主权。也就是说,各种类型的学校教育都属于州文教部的管理权限。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高等教育一般由国家兴办,是州一级的国家设施。高校在联邦基本法规定的范围内自己管理学校,州政府及文教部对高等学校行使监督权。德国的继续教育复杂多样,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竞相参与,继续教育在德国真正成为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终身教育。
德国职业教育的基本模式。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的基本模式。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培养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它不同于学校制形式,可以称为部分学校制职业教育形式。接受双元制培训的学生,一般必须具备主体中学或实科中学(相当于我国的初中)毕业证书,之后,自己或通过劳动局的职业介绍中心选择一家企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同企业签订培训合同,得到一个培训位置,然后再到相关的职业学校登记取得理论学习资格。这样就成为一个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下的学生,具备双重身份:在学校是学生,在企业是学徒工。学生有两个学习受训地点:培训企业和职业学校。近年来,在德国又出现了第三种培训形式,即跨企业培训。学生在接受企业培训和学校教育的同时,每年抽出一定时间,到跨企业培训中心接受集中培训,作为对企业培训的补充和强化。
管理机构与经费投入
德国职业教育有层次分明的管理主体,形成责权明晰、各司其职的职业教育体系。
联邦级主体。联邦教育研究部和相关的联邦专业部,如联邦经济与劳动部,是职业教育立法与协调的主管部门。1970年成立的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则是协助联邦教育与研究部解决关于职业教育根本性与全局性问题而设立的联邦级职业教育的决策咨询与科学研究机构。
州级主体。州文教部以及由雇主、雇员及州政府代表组成的州职业教育委员会。各州教育的协调机构为各州文教部长联席会议,该委员会下设职业教育委员会。
地区级主体。行业协会,包括工商行业协会、手工业行业协会、农业协会、律师协会、医生协会等经济组织,是德国职业教育最重要的自我管理机构,有8项重要职责:认定教育企业资质、审查管理教育合同、组织实施结业考试、修订审批教育期限、建立专业决策机构、调解仲裁教育纠纷、咨询监督教育过程、制定颁布教育规章。
德国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以企业为主,国家为辅。企业投入大约占65%—75%,政府投入占35%—25%。
体系结构
根据2005年4月1日颁布并生效的新《联邦职业教育法》,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准备教育、职业教育、职业进修教育以及职业改行教育。
职业准备教育的目标,是通过传授获取职业行动能力的基础内容,从而具备接受国家认可的教育职业的职业教育的资格;职业教育旨在针对不断变化的劳动环境、通过规范的教育过程传授从事合格的职业活动必需的职业技能、知识和能力(职业行动能力),并获得必要的职业经验;职业进修教育应提供保持、适应或扩展职业行动能力及职业升迁的可能性;职业改行教育应传授从事另一种职业的能力。
德国《联邦职业教育法》仅规范相当于高中阶段的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企业部分。从层次上看,德国职业教育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16—19岁年龄组的青年接受职业教育者超过70%,但20世纪70年代以来双元制职业教育逐渐向高等教育延伸,出现了采用双元制模式的职业学院及部分专科大学,可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范畴。从内容上看,德国职业教育既包括职前的职业教育(职业教育的预备教育、职业教育),又包括职后的职业教育(职业进修教育、职业改行教育)。
教学内容与考核办法
在教学内容上,双元制职业教育按照企业和学校的不同特点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企业的培训按照联邦教科部和有关专业部共同颁布的培训条例进行。德国经济部公布了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有93个职业大类的371个职业。各专业部分别制定相关职业类别的培训条例,包括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考核办法等,并会同联邦教科部共同颁布实施。各培训企业根据培训条例和本企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付诸实施。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它的任务是在服从企业培训要求的前提下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中的专业理论。
在考核办法上,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证书发放由各行业协会负责。考核分为中间考核和结业考核两种,从考核内容上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种。通过考核的学徒工可以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工位上的合格技工。
教育形式与主要特点
同生产紧密结合。双元制职业教育形式下的学生大部分时间在企业进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而且所接受的是企业目前使用的设备和技术,培训在很大程度上是以生产性劳动的方式进行,从而减少了费用并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这样有利于学生在培训结束后随即投入工作。
企业广泛参与。大企业多数拥有自己的培训基地和人员。没有能力单独按照培训章程提供全面和多样化的职业培训的中小企业,也能通过跨企业的培训和学校工厂的补充训练或者委托其他企业代为培训等方法参与职业教育。
互通式的各类教育形式。德国各类教育形式之间的随时分流是一个显著特点。在基础教育结束后的每一个阶段,学生都可以从普通学校转入职业学校。接受了双元制职业培训的学生,也可以在经过一定时间的文化课补习后进入高等院校学习。近年来,有许多已取得大学入学资格的普通教育毕业生也从头接受双元制职业培训,力求在大学之前获得一定的职业经历和经验。
培训与考核相分离。这种考核办法,体现了公平的原则,使岗位证书更具权威性。
来源:学习时报(2020年8月28日 第00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