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月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比赛规程
一、大赛目的
为引导教师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和综合实践能力;加强学生解决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和实践动手能力的训练,提高学生对工业机器人操作、调试、维护等综合能力,同时为省和国家的机器人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
二、竞赛安排
1.参赛对象:机电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参赛方式:以组队的方式参加,每支参赛队由2名比赛选手组成,2名选手须为在校学生,性别不限。每队可配2名指导教师。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必须是四、五年级的在籍学生。
3.比赛时间: 5月27日(周五)12:30-16:30
三、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45分钟)内,以现场操作的方式,根据赛场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赛项任务书,完成产品运输及堆垛的赛项任务:
1.参赛选手调试直角坐标机器人(3轴)取产品并置于流水线上。
2.参赛选手调试流水线及多关节机器人,将流水线上的产品取下并完成堆垛功能。
3.运用多关节机器人实现产品的两堆堆垛,一堆位于流水线上,另一堆置于地上。
4.调试完成能实现设备的自动循环运行。
四、竞赛方式及规则
1.正式比赛采用团体赛方式,不计选手个人成绩,统计参赛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2.比赛采取多场次进行,由赛项执委会按照竞赛流程组织各领队参加公开抽签,确定各队参赛场次。参赛队按照抽签确定的参赛时段分批次进入比赛场地参赛。
3.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学生证或身份证进入赛场,并随机抽取机位号。选手迟到10分钟取消比赛资格。
4.非允许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地。
5.裁判老师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比赛安全等相关事项教育。
6.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进行操作。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比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教师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7.比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等问题,应提请裁判确认原因。如影响比赛进程,请示裁判教师裁定后,可将该选手比赛时间酌情后延。
8.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9.比赛过程中,选手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者,经裁判教师裁定,视情节轻重,做扣分至终止比赛的处理。
10.比赛结束后,参赛选手提请裁判到比赛工位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指令整理好赛场、清除现有程序、所有机器回归原点、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开赛场,裁判填写执裁报告。
11.如果选手要求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记录在案,批准并通知提前结束比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12.当听到比赛结束指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与比赛有关的任何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五、赛场与设施
1)赛场
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 G102
2)比赛使用设备
三轴直角坐标机器人、华中数控多关节机器人、流水线
3)量具及配套器件
由比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包括:卷尺及光电传感器等。
4)辅料
塑料制品,由比赛组委会统一提供。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立一等奖1组、二等奖1组、三等奖2组。
附件1. :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技能比赛报名表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机电工程学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