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学生奖励学分申请及在校生重修考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11月-12月初将完成学生奖励学分申请与在校生重修考试相关工作。
一、2012-2013学年学生奖励学分申请工作
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年学分制管理办法》中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种学科技能竞赛、文体类竞赛、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撰写学术论文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以及获得各类职业技能认证的,按其获奖等级和论文、作品发表的级别、职业技能认证的级别给予奖励学分。现将本项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大二和大三学生。
2.有效时间:各类竞赛获奖、论文发表、项目结题、职业技能证书取得等的时间在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之间的可按规定申请奖励学分。
3.奖励学分审核注意事项:
(1)奖励学分只可冲抵除思政课以外因考核不合格而未取得的相同数量的本专业非专业主干课程和非实践课程学分,全学程最多可冲抵8个学分。
(2)参加同类型的竞赛以最高奖项计,不重复计算;同一类型的职业技能认证,以最高级别计,不重复计算。
(3)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的不同特点制订奖励学分操作明细,并严格按照明细操作规范,流程清晰,材料完整,审核仔细。
4.材料上交说明及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XX学院奖励学分操作明细表》电子稿与纸质稿报教务处备案。
(2)各二级学院要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仔细审核,然后将核实后的学生申报材料汇总存档。于11月13日前将《XX学院学生奖励学分申请汇总表》电子稿与纸质稿报送教务处。
二、2012-2013学年学生重修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重修考试时间定于11月30日-12月6日,其中公共课考试时间为11月30日-12月1日。
2.公共课由开课学院(部)负责安排,教务处将于11月18日之前将公共课重修考试安排表发给各二级学院;专业课重修考试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各二级学院的重修考试通知下达班级时请抄送教务处。
3.学生课程重修可通过自学、参加短期辅导和随班听课等形式进行。短期辅导班人数超过30人的,可计算教师工作量。请各二级学院(部)于11月13日前将重修考试短期辅导安排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交教务处。
4.重修考试试卷采用2012-2013学年期末考试C卷,请各二级学院(部)提前做好准备。(注:分两个学期连续开课的课程,按课程第二学期C卷组织考试。)
5.请二级学院指定1位教师负责重修成绩录入,并在《2012-2013学年学生重修名单统计表与重修课程统计清单》“负责教师”列填完整。以班级为单位打印重修名单统计表(注:重修名单统计表中要求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根据重修申请做好课程及人数统计(注:课程按照学年统计,同一门课程不同学期可以合并统计)。请于11月13日前将电子文档交教务处,纸质文档由各二级学院保存。
教务处联系人:徐老师;内线电话:904043。
教务处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