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16号)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的准确性,需要对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核对及上报。现将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及人数统计。
1.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新生班级做好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及人数统计,并要求班主任审核签字(班级名单由各二级学院按格式要求统一打印并加盖二级学院章)。
2.新生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核对、签字,尤其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应与高考信息保持一致,如有学生信息与实际不符请填写“错误字段”名称、记录“正确信息”,由其他人代核或因信息核对不仔细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学生学籍信息变更主要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等,由学生本人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姓名变更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中曾用名一栏必须有该生的录取姓名,否则证明无效。);②身份证号变更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派出所证明;③因高考报名时失误导致学籍信息与实际不符,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省招办出具的相应证明。)
4.各二级学院请于10月21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交教务处钱老师。
①《2013级新生人数统计》电子和纸质(要求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系章);
②《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名单》电子和纸质,电子文档修改内容请用其他颜色注明;
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汇总表》电子和纸质(要求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系章)及《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组织学生登陆教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具体说明如下:
1.学生登陆http://jw.sxvtc.com网站,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并选择“学生”身份进入系统,点击“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学生个人信息不全的请予以补充完整,个人信息不规范请规范填写,学生信息修改完毕先“保存”再按“确认”,待教务处审核后,学生个人信息修改成功。
2.学生学籍信息完善要求请参考“学籍卡样图”,学籍卡中的信息必须全部填写完整,特殊字段说明:籍贯(如浙江丽水、浙江温州、浙江绍兴等);学生证号指学号;原毕业学校指就读高中或技校;家长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如单亲家庭第二位家长信息全部填写“无”)等。
3.各班主任务必正确引导学生登陆教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以确保学生学籍卡信息的完整性。
特别说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学生只有通过学籍电子注册后才能真正获得学籍,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如果漏报、错报将直接影响学生学历电子注册。教育部规定2013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底,学生可于11月1日后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学籍信息”。
教务处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