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度各级学生竞赛工作,确保本年度各项赛事工作有序开展,经部门申报、教务处审核,确定如下赛事列入学校2013年度竞赛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列入本年度竞赛计划的各项赛事,学校将给予适度经费资助,其它各级各类竞赛由参赛部门申报,经学校同意后立项。
2.市级及以上竞赛承办部门在赛事开展前向教务处提交参赛组织方案并附主办单位的竞赛通知。
校级竞赛承办部门需在赛事开展前向教务处提交具体可行的竞赛组织方案。
3.市级及以上竞赛结束后,竞赛承办单位应将竞赛工作总结(含校内选拔、培训辅导、经费使用、竞赛过程及参赛小结等)、获奖文件、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等资料报送教务处。
校级竞赛结束后,承办单位将竞赛组织工作总结并附获奖名单(同时报送电子稿)报送教务处,由学校统一发文表彰。
请竞赛承办单位和竞赛负责人抓紧制定竞赛实施方案,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争取竞赛成绩有新的突破。
教务处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