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1届普通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11届普通毕业班学生,包括2008级学生(学制3年)、09级学生(学制2年)。
二、资格审查标准
1、交费情况:欠费0.0、特困生欠费0.0等。
2、处分情况: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未撤消。
3、未通过课程情况:课程名称/学年学期(即大学英语/08二、毕业实习/10二、毕业设计(论文)/10二)。
三、资格审查的工作安排
1、各系要认真核对毕业生名单及人数,对有问题的学生进行标注说明,并完成2011届普通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对本届毕业生中学籍异动但因各种原因至今未能办理的学生,作出最终的处理意见。
2、各系要及时通知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资格审查结束之前(即5月23日之前),缴纳所欠学费和申请解除处分。
3、对未能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各系应将情况及时告知。对提出异议的学生,各系要再次核实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学生加以解释,并妥善解决之。
4、各系必须准确无误的完成《附表2-2011届普通毕业生人数统计表》和《附表3-2011届普通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结果统计表》(要求上交纸质和电子),并于5月23日前送交教务处钱伟飞。
5、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系高度重视,专人负责,严肃对待,并保证该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
附表1-2011届普通毕业生名单(略)
附表2-2011届普通毕业生人数统计表(略)
附表3-2011届普通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结果统计表(略)
教务处
201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