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0级学生转专业(转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10-12-13点击数:

根据《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要求,学生转学、转专业必须在第一学期期末办理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系要对确实需要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摸底调查,学生应于12月 20日前向其所在系提交书面申请,所在系根据其学习情况和违纪情况签署审核意见并汇总材料及名单统一报教务处。注:学生的摸底调查不可大张旗鼓,教学秘书不可简单的转发邮件,班主任不宜在班上公开宣读转专业通知。转学的学生可凭拟转入学校接收函或相关证明材料于本学期结束前办理相关手续。
二、各系要根据各专业的教学资源情况将各专业的考试课程、考试大纲、考核形式、考试时间、拟接纳转专业的人数和接收条件于12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汇总后将各专业的转专业能力测试安排和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通知相关系。注:各系安排转专业能力测试应于本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前完成。
三、各系根据接收条件,确定转专业学生初选名单,安排专业能力测试,然后根据测试成绩和学生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最终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注:原则上转专业学生不能有不合格课程和违纪情况记录。
四、各系于1月18日前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汇总审批,再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教务处在学期结束前公布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各系通知转专业学生于第二学期开学前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并安排好转入学生的课程修读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五、注意事项
1、转专业涉及学生的权益,各系应予以充分重视,务必将此项工作及相关政策传达到学生。学生应在充分了解各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2、学院批准转专业的学生自第二学期起到新专业学习,相关手续在此之前办理,相关费用按转入后的专业缴纳学费,学校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3、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后,如果因个人原因需要撤消原申请,应在本学期结束前向接收系提出撤消请求,逾期概不受理撤消请求。
4、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安心在现专业学习并参加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有不合格课程或考试违纪等原则上都将取消转专业资格。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0年12月13日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doc

附件2:绍兴职业技术学院2010级拟转专业学生情况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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