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切实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与水平,加强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就公共选修课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则上对已承担有必修课授课任务的教师至多再担任一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 
2、由于教学资源比较紧张,除必须在多媒体教室、机房上的课程(如photoshop、flash等),其它公共选修课程原则上都在普通教室授课,确需使用多媒体机房的,按规定预约。 
3、学院非专任教师申请授课,须填写《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非专任教师授课申请表》,经所在部门、人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经院领导审核通过方可。 
4、公共选修课程的开课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1)由开课主讲教师提出开课申请,并填写《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公共选修课程申报表》,经开课系部同意后交教务处审核; 
(2)经教务处初审后,统一安排专家对授课教师进行听课评议,评议对象为开课课程与其所学专业区别较大的授课教师以及申请授课的非专任教师;  
(3)经学院课程建设委员会讨论确定本学期开课课程及授课教师名单。 
教务处 
2009年9月18日 
附件1: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程开课计划表(初稿)(略)
附件2: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新申报公共选修课程(略)
 附件3: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非专任教师授课申请表.doc
附件3:绍兴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非专任教师授课申请表.doc
附件4:需授课申请的教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