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9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0-10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为做好2019年我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切实发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简称平台)在学校日常管理、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中的作用,加强数据深度应用,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诊改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职教诊改〔2019〕2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9〕67号)要求,开展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平台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全面及时掌握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采集填报相关数据,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和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安排专项工作人员,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时效性和安全性。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二级学院院长,校党政办、人事处、科研处、高教研究所、财务处、图书信息中心、学生处、招生与就业处、发展处、督导委员会负责人及教务处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方案制订,数据综合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并负责采集过程中的相关指导和协调工作。为各单位平台数据应用提供服务和支持。

三、工作任务

采集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

四、其他

1.具体工作要求详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附件1)。

2.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请于10月10日前确定工作的联系人、采集人、审核人,并将《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报教务处钱伟飞老师。

3.本次工作教务处将以现场办公的方式为各单位提供培训咨询服务。请各单位汇总材料做好准备。

4.加强数据信息的安全意识,严防信息泄露。

5.工作联系人:钱伟飞,电话:9204043(668820)

技术支持:胡珍,电话:9204043(15389225825)

QQ群:481239374(绍职院数据采集交流群)。




附件:1.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2.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名单

     3.网络版操作手册v2019 1.001

     4.状态数据采集字段注释及操作提醒





教务处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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