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1-10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提升学校教学建设内涵发展,决定开展2021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与目标,以及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主要任务,结合当前和今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教育教学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的改革研究与实践。


2.聚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现代学徒制推进、专业课程体系优化、课程教学内容重构、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课堂教学方式方法变革、课程与课堂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创新等领域,重点关注“三教”改革、“1+X”证书制度改革、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教师教学创新能力提升、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思政建设、学生专业学科技能水平提升等问题,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

3.项目立项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申报项目要从解决实际教学问题出发,科学设计教学改革研究路线,做好改革结果实践验证。

4.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要研究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5.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学校立项项目的(包括教改和课改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凡有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本次不再受理。


二、申报程序与材料

1.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动员、组织教师申报,填写《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和《2021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各部门汇总整理后将申请书(电子)和汇总表(电子、纸质盖章1份)于11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后立项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变更,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与研究者,需办理项目信息变更手续,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项目的中期检查一般在次年11月进行。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责令限期整改,问题严重者将中止该项目,并取消该项目专项资助经费。

3.项目结题验收以改革成效作为重要依据,每个项目须提交不少于3000字的教学改革成效总结或课堂教学改革案例。

四、其他要求

1.填表要求:申请书首页(仿宋_GB2312、四号、加粗)、简表(宋体、五号)、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1.5倍行距)。

2.联系人:沈洁,联系电话:88054002(9204002),邮箱地址:shenjie@sxvtc.com。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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