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4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及人数统计的通知

作者:admin时间:2014-10-17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28号)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的准确性,需要对2014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进行核对及上报。现将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2014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及人数统计。
1.各学院要做好2014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及人数统计,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打印名单并加盖二级学院章(格式见附件1)。
2.新生信息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核对、签字,尤其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要与高考信息保持一致,由其他人代核或因信息核对不仔细而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新生录取信息如与实际不符,请在“错误信息”和“正确信息”字段注明,并由学生本人填写《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格式见附件4),主要变更内容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等,附相关证明材料(①姓名、性别和民族变更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其中姓名变更:户口本上曾用名应与录取姓名一致,否则证明无效。);②身份证号变更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派出所证明;③因高考报名时失误导致学籍信息与实际不符,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以及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相应证明。)
4.各学院请于10月22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交教务处钱老师。
①《2014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人数统计》(格式见附件2)电子和纸质(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②《2014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名单》电子和纸质,电子文档修改内容请用其他颜色注明;
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电子和纸质(相关负责人签字)及《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附证明材料;
二、组织新生登陆教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具体说明如下:
1.学生登陆http://jw.sxvtc.com网站,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并选择“学生”身份进入系统,点击“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修改”,学生个人信息不全的请予以补充完整,个人信息不规范请规范填写,学生信息修改完毕先“保存”再按“确认”,待教务处审核后,学生个人信息修改成功。
2.学生学籍信息完善要求请参考“学籍卡样图”(格式见附件5),学籍卡中的信息必须全部填写完整,特殊字段说明:籍贯(如浙江丽水、浙江温州、浙江绍兴等);学生证号指学号;原毕业学校指就读高中或技校;家长信息务必填写完整(如单亲家庭第二位家长信息全部填写“无”)等。
特别说明: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加强高校学生管理,维护学生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学生只有通过学籍电子注册后才能真正获得学籍,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如果漏报、错报将直接影响学生学历电子注册。教育部规定2014年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间截止日期为2014年10月底,学生可于11月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个人学籍信息”。

教务处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1-3:2014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及人数统计.xls

附件4: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doc

附件5:学籍卡样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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